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,市场监管总局依该行业这一研究部分业务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综合考虑立讯精密主动报告违法事实、完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等情形,决定对其处以90万元罚款。经评估,该项交易不具有排除、限制竞争的效果。鉴于立讯精密在市场监管总局尚未掌握其违法事实前主动报告,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情形。经调查,该交易确系在未依法申报的状况下完成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的有关规定。本案充分体现了反垄断执法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”的原则,激励经营主体主动报告违法行为,争取降低罚款金额。此时,立讯精密主动完善并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,符合一项下调罚款情形。2025年立讯精密主动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,该领域部分业务的交易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和《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相关规定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立讯精密从轻处罚并下调罚款数额,作出上述处罚决定。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经营主体,要敬畏法律、重视合规,在发现自身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等违法情形时,主动采取举措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,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违法行为,积极配合调查,建立或者完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,争取在处罚裁量中取得监管部门的认可,避免更严峻的法律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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